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充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开封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于3月20日上午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剑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党支部书记吕庆东代表党支部作了对照检查,深入查摆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作风建设、履行检察职责等方面的问题,深刻创新了原因,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,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帮助的效果,达到了凝聚共识、坚定信心、振奋精神的目的。
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格次进行无记名测评,评出了10名优秀党员。
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剑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全体党员要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二是牢记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。三是强化责任和担当,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当中。(吕庆东)